如果“微博帖子不算”,公司产品是否可以免除

。法庭没有宣布判决结果。据红星新闻报道,小米民防声明显示,本案主要争议在于小米汽车创始人雷军的微博宣传是否具有误导性,以及可选功能是否与宣传一致。小米法律工作认为,雷军多次表示“不推荐购买”并删除了相关言论,因此并无虚假宣传产品的意图。 《都市报》截图为微博原创报道。此外,《都市新闻》报道称,10天前,小米法律团队在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中突然拿出84页、14组新证据,构成“证据入侵”。法院最终决定延期审理。 《都市新闻》11月17日发文称,新证据中增加了多项关键言论,包括“雷军不懂结构,其微博帖子不符合”。“不”、“4.2万元的配件不是买车的主要因素”、“引擎盖防热不再是严格必要的”等。目前,该报告及相关手册已无法查阅。对于小米法律团队网上报道的新证据,观察者网向北京国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锐律师征求了意见。周锐表示,如果网上报道的小米汽车新证据属实,小米汽车可能会遭受不小的损失。 “我个人认为,这种为了打赢个人诉讼而进行的辩护,总体上是弊大于利。”周锐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雷军不懂结构,发微博不算”的证据影响:第一,作为小米创始人,他对网络宣传活动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而小米在享受创始人宣传带来的巨大市场红利的同时,也应该引起重视。面对舆论洪流带来的强烈反弹。不可否认,很多用户购买汽车是因为相信公司创始人的微博内容,但这些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影响吗?值得商榷,相信合议组最终会根据法律作出判决。第二点,在法律实践中,企业创始人在微博、产品发布会等场合宣传公司创始人的产品特性,很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所指的宣传。若公示不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点,一开始就否认创始人公开言论的权威性,这样会造成无穷无尽的伤害。作为公司创始人,微博不构成承诺,普通汽车销售人员的言行也不构成承诺。伊图特?按照这个推论,只有白纸黑字写成的合同条款才能构成承诺。这无疑会给后续小米汽车乃至手机零售业务的营销广告带来不小的压力。回顾事件本身,今年5月,交付仅两个月的小米Su7 Ultra就因为选装碳纤维帽子设计而陷入舆论漩涡。据说量产车的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是原型车的完整翻版。雷军也在微博发文:“碳纤维前舱盖不仅改变了外观,还改变了内部结构。”双风道直接引导轮毂,支持轮毂散热。”但8小时后,雷军删除了微博最后一句“两风道直接引导轮毂,支持轮毂散热。”红星相关报道截图有关车主维权的消息认为,售价4.2万元选装的碳纤维挖孔盖实际功能与宣传不符。他们对小米汽车涉嫌虚假广告提出质疑,并就此提起诉讼。据悉,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小米Su7 Ultra“挖孔盖”虚假促销案,也是该案首例推进到法庭质证阶段的诉讼。本文为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信息存储服务。

Related Posts

Comments are closed.